案例:女子要找男模主動與陪酒男親暱,事後稱被侵犯男子獲刑四年

2023-04-25 08:10:20   來源:好新聞   作者: Robot

原標題:案例:女子要找男模主動與陪酒男親暱,事後稱被侵犯男子獲刑四年

據百科:“男模”是指在體型、相貌、氣質、文化基礎、職業感覺、展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條件,並對服裝設計、制作與面料、配件以及音樂、舞台燈光等具有良好領悟能力,以在T型台上展示服裝、面料及時尚爲職業的男性工作者。

但這個稱謂也被挪用到酒吧、KTV等一些娛樂場所,借以稱呼一些從事特別服務的男士,想來這些“男模”也一定是容貌與身材皆上品、氣質與品位俱上乘的佼佼者,不然怎么會讓前衛的女士們將“找男模”引爲時尚?

但“男模”這個職業也不是誰想做就能做,從業素質暫且放在一邊,起碼要有適合發展的氛圍,比如在大都市就可以大展身手,因爲林子大鳥多。換做十八线小城市就不可以了,比如烏蘭浩特這地方就沒有,因爲圈子就那么大,低頭不見擡頭見,一個不小心就變成了“公然”,若非閨怨深千尺,誰愿拿臉賭明天。

也正因爲烏蘭浩特沒有男模,氣質與形象俱佳的23歲男子小W有幸成了陪酒人,但不幸的是因爲一些離奇情節他最終成了一個罪犯。令人困惑的是小W明明具有潘安之貌、子建般才,生活中從不缺紅顏知己,怎么會去強攀一個陌生女人?

但被抓獲過程又顯示確鑿無疑:2020年5月13日凌晨3時許,北京的一位女子電話報警稱她的朋友在烏蘭浩特一酒店遭到侵害,並向烏蘭浩特警方提供了被害人的定位信息,警方旋即抵達現場,將正在呼呼大睡的小W抓獲歸案,被害女子小O當場予以指認並陳述了被侵過程。後經審理,法院認定小W違背婦女意志,以暴力手段與婦女發生關系,依法判處其四年有期徒刑。

佛說萬物皆因果,有果必有因,那么這樁刑案又是因何而起、有何值得評判之處、又能帶給大家什么警示呢?爲了能讓夥伴們捋清來龍去脈,我們不妨從頭說起,因人物略顯凌亂、過程稍有曲折,本欄專門手繪了一張人物關系圖放在文尾,對理清案情或有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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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A是烏市當地女子,喜歡交友,熱誠好客。小O家在北京,是小A的多年好友,一次聊天時小O表示要來烏蘭浩特看望小A,小A表示歡迎並調笑道:“你來吧,到時我給你找個男伴”,小O甚喜遂啓程。她此行目的有二:看望小A,再借道去哈爾濱看望好友小T。

這裏不得不着重說說哈爾濱姑娘小T,她雖然是女人身卻有着大男孩一樣的性格和喜好,讓一直覺得只有女人才真正了解女人、內心排斥男生的小O心儀許久,網上談人生時小T也有接納之意,於是小O就有了此次行程。

2020年5月12日下午16時15分,小O乘機抵烏,作爲東道主的小A早就等候在接機口,但見小O嫋嫋婷婷地走來,身穿黑色長款風衣,內穿黃白色格襯衫,下穿白色褲子,腳蹬一雙黑色馬丁靴,妥妥一個時尚女郎。熱情相擁後,兩人上車繼續敘離情,車子一路返回烏市。

爲盡地主之誼,小A可是做了精心准備,先是找來閨蜜小C陪着小O去理發店洗發,又在一家極具特色的蒙餐館訂下一桌美食。正洗發時,恰巧小W給小C視頻聊天,小A便邀請小W過來喫飯。

席間,小A好意勸小O別和哈爾濱姑娘小T扯不靠譜的事,又通過微信說了小T幾句,小T拉黑了小O。衆人大致也聽出小O的取向與衆不同,但小O並無在意反而對小W表現出好感,兩人不是手拉手就是相互摟抱,像極了一對熱戀情侶。

這讓小A很欣慰,但她又不放心小O,因爲她了解好友的性格,喝完酒喜歡罵人甚至動手打人,所以通過微信交待小O:小W是有對象的人,喝完酒別打罵人家,也別墨跡其它事,今天晚上就是爲了幫你找個男伴兒,這事只有小W能辦成。

小O微信回復:那還不趕緊給我找?實在找不到就讓你陪我。小A調侃道:好好好,要是找不到男伴兒就把自己臨時男友讓給你……在這歡快的氣氛中幾個人很快喝下了一瓶二鍋頭,還喝了20多瓶啤酒。但小O還意猶未盡,幾人又來到酒吧繼續嗨皮。

進了酒吧小O又提起找男模的事,小A也是豪氣見人就問:“這裏有男模沒?”搞得酒吧經理和櫃員都把腦袋搖得像撥浪鼓:“沒有沒有,我們這是正規酒吧。”衆人哄笑後开始在酒吧玩耍,期間小W和小O摟摟抱抱更顯親密。

據酒吧監控視頻顯示:5月13日零時38分,小O坐到酒吧門口的沙發上,小W稍後也坐過來,小O順勢倒在小W腿上,小W便低頭將她摟進懷中,小O伸出左臂抱住小W胳膊,期間還有其它親暱動作……零時44分衆人一一離去,小W和小O才起身牽手離开。

小A和男伴單獨打車離开,留話讓小O到小C家裏住,可小C坐在副駕駛扭頭問正在車後排座上摟抱纏綿的兩位時,小O回答說去酒店,小W說小O要跟他走,於是小C沒再追問,到自家門口囑咐了幾句就下車回了家,車子接着向烏市火車站駛去。

但她回到家還是感覺不放心,就給小W打去電話,誰知無人接聽,只好在微信裏留言:“啥情況?如果人家不愿意,你千萬別碰!”另一邊小A忽然感覺讓遠道而來的朋友到別人家睡有不妥,遂問詢小O,小O說已經在賓館开了房,甭惦記,小A這才心領神會地給小O發去一條微信:“开心不开心姐妹?我就說你今兒不能跟我睡!”

小W和小O確實到了賓館,在开房間時出了一個插曲:登記時小W拿出自己和另一女子的身份證开了三樓的一個房間,讓小O登記時她开始時說沒帶身份證,可後來又自己开了樓下另一房間,這一過程在案發後成爲她不想與小W同住的重要證據,同時也拉开了這場刑案的序幕。

對於之後發生的事,兩人的描述沒大區別,可在細節上的分歧卻頗耐人尋味,有一些讓人狐疑,有一些毀人三觀……當然,如今細究這些情節也改變不了案件的定性,但筆者認爲還是有必要復盤,讓大家夥來評判是非曲直。

據視頻監控,13日1時26分二人出現在賓館二樓,小O刷开房門後推門而入,三秒後小W跟進房間。對於進門後的第一時間兩人各執一詞:小W稱他着急去衛生間,那會兒小O在脫外衣,出來後見小O坐在牀上;小O則說自己剛摘下戒指放到櫃子上,小W就關了燈將她撲倒在地,又強行扒她衣服,後被小W拉到牀上。

第二階段小W的說法:出衛生間順手關了燈,輕摟後兩人就倒在牀單上,小O說她已經有了對象小T,小W回了一句:“你有沒有對象和我有啥關系呀?”小O說:也是,反正咱們也不認識,這一次以後也別聯系。接着小O被動讓小W解开束縛……接下來兩人同時還在交心,小O說自己不喜歡男生,小W就說那這事以後你這對象還咋處?不喜歡男生你還出來找男模、還和我出來开賓館?小O似是惱怒了不讓小W說話,又用指甲在小W背後用力摳撓,小W說“你有病啊?”小O一口咬在小W的肩膀上。PS:如屬實小W這嘴也夠碎的,專心致志些不好嗎?

第二階段小O的描述:被小W壓制後她大喊:“我來這是爲了明天找我對象去!”,小W完全置之不理說:“我喜歡你,看見你和你對象發微信我就挺生氣的。”同時开始侵犯她,她這才抓咬對方並說要報警。隨後小W恐嚇她說:“這個房間是你开的,而且我也沒留下DNA,你報警沒有證據。”接着小W又說找女友有什么用、倆女人如何如何……聽到他反復說那些傷人心的話以及冒犯的動作,小W拼盡全力呼喊救命並絕望地哭了起來。PS:如此說來,小W的嘴確實很碎。

第三階段兩人的描述基本吻合:小W被抓咬後就像只泄了氣的皮球回到另一張牀上睡覺,後來又過來給小O蓋上被子,接着兩人又再次發生關系,小O知道反抗沒有作用所以沒哭也沒喊。小W補充當他反復說小O女友的事時,小O歇斯底裏般啊啊大喊,這一點在隔壁住客口中也得到證實,這位男士說隔壁女子像喝多了一樣大喊大叫,還喊了一聲救命。

第四階段小W睡着了,小O不敢打電話報警,想用短信方式不知道怎么發,便給遠在北京的密友小J發去定位,請她代爲報警。此刻的小O忽然又很茫然,對於報警忽而態度堅定,忽而又說要么不報警了吧,萬一被警方認定自己是出賣身體的貨色……

小J鼓勵道:以我看過四部法證先鋒的經驗看,這就是QJ!同時她還提醒小O別衝洗身體。兩人聊天時小J對小O的關愛之情溢於言表:咱們這么好看,幹嘛便宜別人!她對小O的稱謂也很特別,不是寶貝,就是小可愛。

接下來就發生了先前說到的那一幕:小W被搖醒,一臉懵地望着面前的兩位民警,一臉懵地被押上警車。而小O獨自一人坐在步梯間內,頭發散亂,雖無明顯哭痕但眼神呆滯,面對警方詢問表現慌亂,可見她的矛盾心理。

案發後,小W的母親住進醫院,父親找到小A試圖通過賠禮道歉和經濟補償方式和解,但小O說:“和解?給我錢唄?他家出20萬?我家出40萬送他進去!”“打啥牌都沒有用,只是讓我覺得惡心而已。”“我想要他家一條命,你看行么?”

2020年8月12日,本案由烏市檢方提起公訴,但經合議庭評議、討論後認爲在案證據不足,建議補充偵查,直到2021年4月12日補充偵查結束後該案才再次开庭審理。

庭審中小W辯稱二人的行爲是自愿的,其不缺異性夥伴,完全沒必要侵犯他人,同時小W又指出了公訴存在的漏洞:

但審理方認爲,雖然被害人在飲酒喫飯、蹦迪期間表現比較親暱,但到酒店後並未跟隨小W去开好的房間,而是自己單獨开房,另小W身上的抓痕及咬痕也可證實被害人有反抗,且隔壁住客也聽到房間曾有大喊大叫及呼救聲音。

此外被害人及時委托朋友報案,足以證明被告人的行爲違背了被害人的意志,隨後依法作出判決:小W犯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。

看到這裏,相信各位已有不同感想,首先小W的辯詞並非沒有道理,嚴格地說在沒有證據支持下即便小W有犯罪嫌疑也應該疑罪從無。其次,小O在整個過程中的表現難道對於本案的發生沒有一點過錯?如有過錯體現何在?

實話說筆者只是一個案例撰寫者,無意也無能爲力爲犯罪嫌疑人爭辯,而且相信審理方女法官既然能作出這一判決必定有她的依據,因爲如今是有法可依的時代。之所以將該案例呈現給公衆,無非是希望借此案告誡天下人:與異性交往時一定要把握好尺度,很多時候“行”不代表真就可行,而且“你以爲”往往都只是你自以爲。

再次回顧案情,筆者想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:如果小W話少些不揭小O的短,兩人的這次邂逅會不會只是一場毀人三觀的相互取暖?如果風調雨順彼此融洽會不會解开小O一直以來的心結?可惜,只有後果,沒有如果。

後果又何止是小W領受的四年有期徒刑?不誇張地說,恐將波及小W和小O的各自一生。至於“男模”這個職業和小O的個人取向?筆者認爲只要不違法存在即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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